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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 | 宪法知识,你知道多少?

作者:
时间:2021-11-25

 

 

宪法宣传周又来啦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今天我们迎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教育引导全社会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全国各民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宪法作为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
 

宪法的效力
 

宪法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宪法所确立的原则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

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和精神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相抵触、相违背。

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宪法的地位

 

 

1. 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

2. 任何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3.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4. 宪法是最高行为准则;

5.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的作用
 

1.宪法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宪法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3.宪法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4.宪法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撰稿:安全合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