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在机械总院系统范围内补充总部科技发展部副部长1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岗位及人数
科技发展部副部长1人。
二、补充方式
机械总院内部公开招聘。
三、报名基本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理论政策水平、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3.能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使党的方针、政策和机械总院党政决议在本部门得到很好的落实。具有大局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忠诚于企业。
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能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廉洁从业、团结合作,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其他。
报名者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以外,应当符合岗位说明书(见附件1)中所列出的任职资格及其他岗位要求。工作和任职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日。
四、公开招聘程序及试用期规定
根据公开招聘的原则,按照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报名、资格审查、答辩、考核组考核评价、考察、总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公示、聘任的流程进行。
上岗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对上岗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胜任本职工作的,正式任职;不胜任本职工作的,解除聘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无试用期。
五、时间安排及报名要求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至24日。
(二)报名要求。
邮件标题请按照以下格式填写:“姓名+申报岗位名称”;《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总部公开招聘申请表》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同时,请将《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总部公开招聘申请表》纸质版送至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