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大企业有必要、有条件成为国际一流跨国公司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国企业“走出去”有两个导向:一是以满足国内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为要求,吸纳更多技术、管理、人才、品牌、渠道等高端生产要素为我所用,促进我国各门类产业向中高端发展;二是发挥我国的技术优势和产业优势,推进更多优势产业“走出去”,实现更大范围的国际产能合作。为此,我们需要培育一批能够主导全球价值链、具有全球资源整合力和控制力的国际一流跨国公司,逐步实现从全球产业链的参与者向主导者转变,开创对外经济合作新格局。
国有大企业是我国大企业群体的主体,在国民经济基础性和支柱性产业内处于龙头地位,产业控制力和辐射力大。国有大企业规模巨大、创新资源丰富、地域分布广泛,对国家产业结构升级具有较强的决定力和带动力。这些特征决定了国有大企业的首要使命应是我国产业发展的引领者。同时,国有大企业也是目前我国直接参与国际产业竞争的主力军,具有较强的管理、资金、人才实力以及国际化运作经验,在国际经济合作中代表着中国的形象。未来,一些国有大企业的发展要更多体现带动力和国际性,体现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率先发展成为国际一流跨国公司。
目前,我国国有大企业有条件成为国际一流跨国公司。一是国有大企业正在加快向现代大企业集团迈进。国有企业规模持续扩大,产生了一批居于世界前列的大规模企业集团。国有大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效,产权结构上,中央企业较大部分资产已进入上市公司,部分央企实现了整体上市或主营业务资产整体上市,股权多元化格局初步形成;经营机制上,很多竞争类国有企业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法人治理结构上,大部分企业基本都按照《公司法》建立了治理框架。二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在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一些国有大企业不仅规模达到了国际水平,技术、管理、国际化程度等也都走在了世界前列,如高铁、核电、电力设备、工程建筑等行业,已培育出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国有大企业集团。三是国有大企业是我国企业“走出去”的先锋队和主力军,是当前我国跨国公司群体的主体。四是国有大企业正在深度参与国际产业竞争,国际化水平快速提升。以中央企业为代表的国有大企业“走出去”时间长、区域分布广、产业领域宽、实行形式多,积累了丰富的海外运作经验,培养了一批国际化人才,初步具备了进行国内国际业务整合、管理整合、文化整合,并实现跨国本土化经营的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国有大企业成为国际一流跨国公司还存在诸多障碍。比如,效率低、盈利能力弱是国有大企业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国有大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还不完善;国有大企业功能定位不清晰,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加以重视。
培育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跨国公司
建设开放型经济强国需要一批能够主导全球价值链的跨国公司,国有大企业作为我国大企业群体的龙头和“走出去”的主体力量,应率先成为国际一流跨国公司。眼下,新一轮国企改革号角已经吹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更是明确提出,到2020年,中央企业战略定位更加准确,功能作用有效发挥;总体结构更趋合理,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显著提高;发展质量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跨国公司。我们要以此为契机,把一批国有大企业建设成为具有全球资源整合能力、对国内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引导力和带动力、在国际产业竞争中具有主导权的国际一流跨国公司。
第一,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是新一轮国企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结合我国建设开放型经济强国和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内在要求,我们认为,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与培育具有全球资源整合能力、对国内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引导力和带动力、在国际产业竞争中具有主导权的国际一流跨国公司有很大的相关性。首先,要具有全球资源整合能力。即具有全球视野,能够有效整合全球人才、技术、管理、金融等高端生产要素及自然资源,形成全球化运作架构和全球化经营布局,最终确立全球价值链和供应链体系。其次,要对国内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引导力和带动力。服务于国内经济发展,既要通过整合全球高端生产要素,引导和推动国内产业的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也要为我国优势产能和富余产能寻找更大规模的市场空间,推动国内国际互利共赢、共同发展。此外,还要在国际产业竞争中具有主导权。企业规模、经营绩效、研发创新、国际化水平等指标要达到行业领先,并能够深度参与国际产业竞争,对国际产业规则制定、产业价值形成、引领产业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影响力。
第二,把国企改革发展置于全球经济环境中,积极破除各种障碍,培育一批国际一流跨国公司,使其成为目标商业化、股权多元化、治理法治化的全球市场主体。一是要明晰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政府与企业间的权责关系要清晰和透明,企业的商业目标与非商业目标要有明确的边界。二是加快推进国有大企业母公司的股权多元化改革。三是尽快实现国有大企业的治理法治化。四是进一步完善对境外国有资本的监管,积极协调国有大企业的海外行为。要建立起国有大企业海外行为的协调机制,避免同类企业在海外的恶性竞争。
第三,国有大企业要练好内功,加强国际化能力建设。国有大企业要成为国际一流公司,首先,必须有良好的国内产业基础。作为我国产业发展的有力促进者和国际产业竞争的积极参与者,国有大企业应成为国内产业发展“标兵”和领航者,要抓住新一轮产业变革的机会,积极发挥和利用国内国际间的市场协同、产业协同、管理协同等效应,形成持续推动企业发展的综合能力,引领国内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推动国内产业的转型升级。其次,国有大企业要成为国际一流跨国公司,必须练好内功,提升3个方面的能力:一是研发创新能力。国有大企业要引领国内产业发展,要深度参与国际竞争,必须有持续创新的能力。二是集团管控和统筹能力。国有大企业要优化组织结构,加强集团内部的业务、管理和文化整合,使集团成为一个真正的整体。三是风险防控能力。国有大企业要加强“走出去”的战略性谋划,构建与当地的和谐关系,树立企业良好形象。与此同时,在迈向国际一流跨国公司的发展中,国有大企业还要特别重视人才培养。打造国际一流的跨国公司,必须有一套符合全球标准、具有全球水准的选人用人育人机制,整合全球高端人才,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制度和激励制度,广纳海内外优秀人才,并使真正的人才能够发挥能动性和创造性。
本文摘自:《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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