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精密铸件X射线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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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1-26

关于精密铸件X射线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辽环发[2018]9号)等文件,现将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沈阳铸造研究所有限公司精密铸件X射线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沈阳铸造研究所有限公司精密铸件X射线应用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沈阳铸造研究所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沈阳市铁西区浑河西二十街4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及签到表)

公示时间:2025.1.26-2025.2.27(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孙超业

联系电话:13940330551


附件

验收报告-铸造研究所20250125.pdf

验收意见-012520251027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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