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教育

央企专项整改总部机关化问题

作者: 纪委综合室
时间:2020-08-03

针对中央企业存在的“总部机关化”问题,国资委推动企业开展了专项整改。截至目前,全部中央企业均已明确或调整了企业管控模式,制定或完善了总部权责事项清单、重大事项决策清单、总部授权放权事项清单,部分企业下放权限超过50%。

国资委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巡视整改要求,组织深入调研,归纳提炼出中央企业“总部机关化”存在的问题和具体表现。在此基础上,制定并向中央企业印发《关于中央企业开展“总部机关化”问题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聚焦加快转变职能、落实授权放权两项重点,进一步调整机构设置,优化职能,切实解决总部错位越位、管得过多过细等问题。

加快转变职能、落实授权放权,是有效落实《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重要举措。各中央企业结合所处行业和企业实际,进一步明确总部职能,制定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清单,在深入推进总部组织机构改革、加大授权放权力度、优化审批流程、改进工作作风上不断发力。

“聚焦总部价值创造功能,我们进一步明确总部定位,完善集团‘战略+资本运营’的管控模式,推进大部制改革,将业务相近的部门进行整合,总部部门数量减少了21%,部门内设机构、中层干部职数以及定员总体均压减20%以上。”中国石油化工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集团还按要求完成了具有行政色彩的机构名称和职务职级称谓的调整工作,总部部门内设机构由“处”改称“室”,相应职级职务由“处长、副处长”调整为“经理、副经理”。

针对中央巡视组提出的管理链条长、审批时间长、办事效率低的问题,东方电气集团聚焦子企业需求和总部职能转变,采取“授权、放权、取消”三种方式,加大集团内部授权放权力度,按照章程由子企业履行法定自主经营决策权。通过系统梳理,总部决策管理事项减少14.75%,授权放权比例达49.28%。

“授权放权后,总部职能部门从繁琐的审批事项中抽身出来,有更多的精力去做战略管理方面的事情,而被授权的企业做事效率更高了,自主经营的活力得到了进一步激发。”东方电气集团战略发展部企业管理室主任黄庆介绍。

鞍钢集团按照“权责对等、各司其职、流程高效”的原则,对党委常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事项范围和程序进一步完善,以此优化业务审批决策流程,提高决策效率。对“三重一大”事项的权责界限及决策规则进一步明确,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

此外,针对文件多、会议多、检查多的突出问题,各中央企业以“总部机关化”问题专项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规范调研检查,转变工作方式,强化服务意识。中国华能通过制定年度文件、会议、检查管理计划,加强发文审核把关,强化会议管理,实行检查审批报备等方式,着力解决“三多”问题。2019年,文件、会议、督检考数量同比均下降50%以上。

“我们强化分类指导,优选华润集团等市场化改革基础较好,鞍钢、中国华能、建设科技集团、中智公司等专项整改推进较快的中央企业或中介机构,分三期举办视频培训,提供可参考可借鉴的总部改革经验、做法和模式。”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负责人介绍,为扎实推进专项整改工作,国资委通过国资国企实时在线监管系统,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并定期向中央企业通报,对重点任务晒指标、晒进度,营造比学赶超、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助推整改举措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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