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教育

反腐倡廉案例选编二

作者: 纪监审工作部
时间:2014-06-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对移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的经济案件和事项,定期跟踪了解其办理情况。2014618日审计署对近期收集到的已办结35起案件和事项相关情况进行了公告。

这些案件再次给我们发出了警示,敲响了警钟。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公私分明、是非清楚,准确把握好界限,坚持不懈地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法纪观念。现选登部分案例,案例来源审计署2014年第8号公告。

一、关键岗位人员案例

(一)天津市南开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会计王麒贪污案。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2006年至2012年,王麒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从单位账户提取现金,并通过涂改发票、伪造银行进账单等方式贪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00余万元。20123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查处。201212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王麒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追回赃款赃物。

(二)内蒙古和林格尔县民政局会计李贞文挪用公款案。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2010年,李贞文利用职务便利,挪用青海玉树地震救灾捐款2万元。20124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查处。201210月,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判处李贞文犯挪用公款罪,免予刑事处罚。挪用资金在案发前全额退回。

二、生产一线案例

(一)广州远洋运输公司原总经理徐惠兴、总会计师胡锦沛等人受贿案。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200512月至200912月,广州远洋运输公司经徐惠兴、胡锦沛提议和批准,以“咨询费”名义向两家民营企业支付1954万元。201010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中央纪委查处。201212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徐惠兴、胡锦沛有期徒刑7年和56个月,没收个人财产共40万元。

(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干部万国勇受贿案。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2011年,湖北省宜都市军业染织有限公司涉嫌利用虚假资料骗取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20123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查处。20139月,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判处万国勇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76个月,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没收受贿所得125.5万元;20131月,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以单位行贿罪判处宜都市军业染织有限公司罚金20万元。

(三)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学院原执行院长宋茂强贪污案。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2010年至2011年,宋茂强在负责科研课题期间,编造劳务人员名单冒领“劳务费”,涉嫌贪污。20124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教育部查处。201312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宋茂强有期徒刑10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其赃款在此之前已全部退回。

(四)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账外发放报酬问题。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2005年至2012年,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部分业务收入账外核算,从中以劳务费、稿酬名义向工作人员发放。20135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中央纪委驻住房城乡建设部纪检组查处。2014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纪检组对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主任赵春山进行了诫勉谈话,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对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通报批评,已收回账外资金219.17万元。

(五)厦门大学教授何孝星、林伯强负责的课题组使用与课题无关的票据报销科研经费问题。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2008年至2012年,何孝星、林伯强负责的课题组使用与课题无关的票据报销科研经费。201211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教育部查处。201312月,厦门大学给予何孝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给予林伯强行政警告处分。林伯强退回违规报销资金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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