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北京机电研究所),简称“机电所”,创建于1956年,是国务院国资委管辖的大型科技集团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的直属转制院所,是国内从事锻压、热处理和模具技术研发与技术转移的主导科研机构,也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拥有精密成形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北京市清洁热处理工程技术中心等8个国家级和省部级研发平台,有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热处理分会、塑性工程分会、全国热处理标委会和全国锻压标委会4个全国性行业组织,发行《塑性工程学报》《材料热处理学报》《锻压技术》《金属热处理》4种科技期刊。累计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236项,积极促进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与产业化,在山东、江苏、安徽、福建省等地建设有4个产业化控股子公司和3个分公司,形成“四个中心,六地协同”的发展模式。设有试验工厂和科研孵化基地、CNAS检测实验室,具有ISO9001、ISO14001、IATF16949等认证资质,具有良好的科学研究和开发环境。
机电所聚焦材料、成形、控性,形成了由中国工程院院士领军、专家引领的科研团队,是国内唯一具备“材料、成形、控性”三个领域人才的科研机构。现有从业人员近700人,其中,35岁及以下青年员工占职工总数49%,科技人才占比88%,硕博士占比达57%,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占比29%。
机电所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点单位,具备材料加工工程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资质,设有“080503材料加工工程”二级学科。2018年经人社部和博管会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截至2026年,共培养硕博士研究生318人,在读75人。

二、招生类别
2027年机电所(代码82703)招生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机电所2027年计划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1名(含推免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详情参见专业目录(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机电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3.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入学当年我所公布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本规定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含英语四级)。
(2)在所报考专业领域有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含)以上文章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证书,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3.5已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在网上报名确认时提交认证报告。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机电所可以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接收程序请参照北京机电研究所2027年推免生招收章程。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和考试安排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所有参加我所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通过报名、确认一体化流程同步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信网APP在线拍摄采集报名照片,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我所且在北京参加初试的考生,报名点和考试地点必须选择北京科技大学(代码1108);外埠考生,请按当地省(市、区)研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和考试。
1.所有参加全国统考的考试报名均以网上报名形式进行,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天9:00-22:00。
2.考生(非推荐免试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完成网上报名手续。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名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应在网上报名开始提前1周,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下载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学信网”提供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信息填报,避免错误填报。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须及早到学信网指定的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鉴于线下学历(学籍)认证反馈时间较长,考生务必留出充裕的时间,及早开展认证工作)。
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学位学历者,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官方认证机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已变更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的考生须使用变更后的有效身份信息报名,因更改身份信息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分别向报考点和招生单位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以备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审核。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因此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和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日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1.全国统一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自命题科目需考生自备铅笔、直尺,不允许携带并使用计算器。
2.初试成绩一般在入学当年2月公布(以具体通知为准),考生自行登录研招网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七、资格审查、复试、调剂及体检
1.我所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及报名材料等统一进行审查,审查材料和审查程序见当年发布的复试方案。
2.复试、调剂时间一般为录取当年的3月下旬至4月下旬,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所网站研究生培养公布的有关复试和调剂工作通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
3.我所不组织破格复试。
4.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所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所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九、录取
我所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不少于7日)。
十、学制
我所招收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十一、学费及奖助政策
2027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为公费培养,免学费、住宿费,按月发放助研费、饭补等,总计不低于1500元/月。
十二、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研究生第一年在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研究生院与中国科学院大学合作学习基础课程,在怀柔基地统一住宿,研二、研三回到机电所进行课题研究,在本单位住宿。因我所发展规划、单位调整等原因,部分培养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课题安排为准。
十三、毕业就业
研究生须满足招生专业毕业及学位授予标准(具体以培养方案为准),达到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可授予毕业证及学位证。毕业后择优留所工作、优先解决北京户口。
十四、违规处理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必须遵章守纪、诚信考试。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依法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五、其他事宜
1.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2.我所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招网和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所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提供),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
3.2027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研招网硕士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为我所根据 2026年硕士研究生的实际招生人数拟定的各专业招生计划。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 2027年国家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报考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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